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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宣传: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3 10:45:45

 

一、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在我市25家乡镇卫生院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公疗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共济医院、水利医院、爱民医院、康复医院、丰城精神病院、界地中医院共35家定点医院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贫困人口持相关证件、证明(持社会保障卡或参保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或优诊卡),在办理入院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贫困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即可出院。
   二、 贫困人口大病集中专项救治。救治对象:贫困人口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9种大病患者。实行定点救治:辉县市定点医疗机构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共济医院。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五种疾病的救治,其他病种需要在上级医院开展治疗。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公卫医生、护士和乡村医生等人员,组成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开展慢性病贫困人口“十个一”签约服务。即:确定一个服务团队、签约一份协议书、制定一份健康指导意见书、发放一张健康扶贫卡、建立一份电子档案、进行一次政策宣传、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每月一次随访服务、每户一份《防病知识手册》、每季一次防病讲座和健康宣传,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