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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加大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力度全力推进资本市场工作推进年
发布时间:2017-4-5 9:26:05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规范发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以推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为重点,实现企业规范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成为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骨干力量,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新政办〔2017〕1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将2017年定为全市“资本市场工作推进年”,并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加大对新三板、四板奖励力度:
  新三板奖励新政策:对2017年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在新乡市1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辉县市人民政府加大奖励到50万元。
  四板奖励新政策:辉县市人民政府对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在四板挂牌的在我市纳税的企业加大奖励力度,根据上级对企业挂牌工作以新三板、四板交易板为重点的精神,对中介机构在新三板或四板交易板推荐本地企业挂牌成功后,由该类中介机构推荐在四板展示板挂牌的全市前50家企业加大奖励到5万元(其中,中介机构在新三板每挂牌1家可推荐7-8家四板展示板企业获得5万元奖励指标,四板交易板每挂牌1家可推荐3-4家四板展示板企业获得5万元奖励指标,其余企业按照原奖励额度执行),50家以后的企业按照原奖励额度执行;交易板成功挂牌的前10家企业加大奖励到50万元,10家以后的企业按照原奖励额度执行。
  金融扶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我市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优先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助力企业成长。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需要组织银团贷款支持企业发展。加强对新型金融产品的宣传,鼓励企业灵活运用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保理等新型融资工具,拓展融资渠道。
  政策扶持:市政府金融办支持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参加全市政金企对接活动并优先安排路演宣传;市科工信委帮助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科技项目资金优先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市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对企业上市挂牌前期手续优先办理;市发改委、国土局等部门对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办理立项预审、转报和核准手续;市环保局对环保达标排放的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优先安排环保总量指标支持其发展,保障生产经营。
  2017年为新乡市和我市对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实行奖励政策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提升资本市场工作的关键一年。各相关单位和我市优质企业要抓住优惠政策窗口期,畅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助力我市经济腾飞。
    中共辉县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