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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民族宗教局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纪实1:强化责任促稳定
发布时间:2015-3-27 8:26:21
辉县有回族、蒙古族等24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达6550人,具有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在这里,各民族群众亲如一家。今年1月份,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上,辉县市民族宗教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模范集体。要问这里民族团结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记者走近辉县市民宗局寻找答案。
  
  近年来,辉县市民族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这一主线,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深化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和宗教创先活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2014年辉县市共召开三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期间,辉县市委书记王天兴专题调研民族宗教工作,市长张星吉多次听取民族宗教专题汇报,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对于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靳开伟,副市长邓智敏亲临一线指挥,并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沟通,多方面多渠道做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办事处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全面开展工作,确保了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中共辉县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