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民族宗教
辉县市民族宗教局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纪实2:六项制度促进步
发布时间:2015-3-27 8:25:48
为做好民族工作,我市完善了六项制度:组织协调制度,市、乡、村都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三级管理网络;
  目标责任制度,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市政府与2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乡(镇)、办事处与村、场所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问题排查制度,每月从基层开始,定期排查群众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去年共排查化解各类隐患和矛盾16起;矛盾调解制度,全市9个少数民族村和9个周边村都成立了民事纠纷调解小组,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群众自管制度,18个少数民族村和周边汉族村修订完善了以增进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并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友好协议”,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友好乡、村关系。加强沟通,增进友谊,通过制度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联系阿訇制度,建立了市、乡(镇)、办事处领导联系阿訇、社首制度,充分发挥阿訇、社首在维护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
  中共辉县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