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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13-11-20 8:30:26
  一是开展“和谐民族村(户)创建”活动。制定“和谐民族村”、“和谐民族户”创建标准,开展“和谐民族村(户)创建”活动,在每年的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上公开表彰。通过组织巡回宣讲、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对少数民族党员群众进行政策法规、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教育。截至今年,活动已开展5年,累计表彰和谐民族村、和谐民族户分别达20村次、150余户次。二是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周边汉族村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定期举办座谈会、联欢会,组织少数民族村与周边汉族村党员干部群众参加,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每逢“开斋节”等少数民族重大节日,市领导与统战干部到各清真寺走访慰问,与少数民族党员群众共度节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开展“促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活动。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活动中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力度,对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群众在项目审批、资金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将国家的惠农政策向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全力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帮扶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奔小康。活动开展以来,结成帮扶对子102个,协调资金30余万元。
    辉县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