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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健全三化民族管理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2-8-13 8:52:06
    一是社会管理长效化,主动预防民族矛盾。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市民族事务方面的问题,保证民族工作有机构管。每年撰写专题提案、议案,重点督办;每年举行民族宗教法规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氛围;民族管理经费及时到位,四年共拿出36万元对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是维稳管理服务化,主动化解民族矛盾。围绕民族同胞对住房、医疗、公共安全、生活救助等关注的问题,强化服务职能,以服务促稳定。逢年过节,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送去关心和温暖;协调做好“南水北调”涉及回民1800多个坟茔迁坟问题,定期开展清真食品检查整顿活动,保障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累计协调资金近30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扶持少数民族企业健康发展。以服务提升民族管理功能,化解民族纠纷,确保民族和睦与稳定。
    三是基层管理信息化,主动掌控民族矛盾。健全市、乡、村三级管理网络,把涉及少数民族的突发事件纳入了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健全了市、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在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信息直报点,及时了解和处理可能引发影响民族宗教团结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民族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不出现事态,不激化事态,不扩散事态。
    辉县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