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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重奖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乡镇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2-5-10 9:30:24
 近日,辉县市召开统战工作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会上,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对模范清真寺、优秀阿訇、社首和30户民族团结先进户分别给予2000元到500元不等的现金或物质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的良好氛围。辉县市委、市政府已经连续5年共拿出专项资金50余万元对先进乡镇、模范清真寺、优秀阿訇社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户进行隆重表彰,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为全市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辉县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