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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召开宗教活动场所汛期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1-7-11 9:12:28
 7月8日,辉县市召开汛期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会议。22个乡镇(办事处)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63个宗教活动场所以及3个爱国宗教团体的负责人参加会议。辉县市民族宗教局长焦献青同志要求,一是增强做好汛期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场所安全。各乡镇(办事处)、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于7月18日前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自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预案。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安全教育,增强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各宗教活动场所应对汛期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各类灾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场所安全工作预案,增强安全预案的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损失。四是加强值班报告,妥善处理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在汛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重大事故、突发事件要及时如实报告,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中共辉县市委统战部 民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