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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凌云寺塔
发布时间:2011-6-28 11:12:55
  (一)简介
  凌云寺塔位于辉县市西北13公里高庄镇高庄村北鹿台山顶凌云寺内。又称鹿台山塔。创建于元代。寺院早已不存,仅存砖塔一座。塔为六级八角楼阁式。造型古朴大方,与鹿台山相映成趣。塔周围保存有碑刻十余通。1976年2月27日,辉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12月25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概况
  1.名称
  凌云寺塔,也称鹿台山塔。
  2.地理位置
  地处辉县市西北13公里高庄镇高庄村北的鹿台山巅。其周围群山环抱,南有金掌山,北有佛领山,东有苏门等山,西为太行山,堪称胜境。因其属苏门山系,历史上又称“苏门凌云寺”。地理坐标东径113°52',北纬35°31',海拔98米,凌云寺塔东、西、北三面均为低山丘陵,南面为山前平原。
  3.历史沿革
  凌云寺塔原名鹿台山塔,创建于元代。明正统七年(1443年),上人省空在塔处创建寺院,称凌云寺,鹿台山塔遂改称凌云寺塔。大明成化年间在寺院南边凌云寺塔处又建起院落一所,形成南北两院。南院因其内有塔,又称塔院,塔东有钟楼,塔北有关帝殿、玉皇殿和地母殿;北院为地藏王殿及祖师圣殿,左右有东西陪房。清顺治十六年(1660)重修。后寺院渐毁,仅剩砖塔一座。
  4.文化内涵
  凌云寺塔为楼阁式砖塔,六级,八角。通高11米。由塔基、塔身和塔刹三部分构成。塔基部分由两层青石构成。第一层檐下有砖雕重叠出跳斗拱,斗拱上方有砖雕假檐,八角处皆有砖雕转角铺作。正南向设一门。第二层周围辟有四门,分别朝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第三层至第六层四面各辟有一个假窗,并且有反叠涩砖檐。从第四层开始逐层收涩。第六层之上有葫芦形宝顶。塔体砌筑为砖缝不岔分,砖雕斗拱、假窗、檐部等构件均有明显元代之特征,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
  另外,塔周围保存有10多块碑刻,是研究凌云寺的珍贵资料。
  5.价值评估
  (1)凌云寺塔时代特征明鲜,建筑艺术珍贵,如砖雕斗拱、门、窗、檐部等构件精细逼真;砖缝不岔分的砖砌方式,较好地保留了元代建筑艺术特征,是元代建筑艺术成就和生产力水平的见证,史料价值极高。
  (2)塔的层数规制一般来说应为奇数,而此塔却是六层,实属特有的文化现象,可能与当地“六只金鹿抬山”的传说故事有关。因此它除了自身蕴涵着丰富的佛教艺术和建筑艺术之外,又成为当地民俗文化的一处载体。
  (3)鹿台山作为太行余脉,在平地之中突兀而起,而后在其东南连绵起伏,形成了以苏门山为代表的九座山头,被称为九龙。而鹿台山是灵奇无比,山上的凌云寺塔历经数百年仍巍然屹立,戟指蓝天,成为奇特别致之胜境。
  6.相关文献
  (1)《辉县志》清道光卷四。
  (2)《辉县市志》P742,1994年版。
  (3)《共城史话》P336-P339《鹿台山凌云寺塔指蓝天》,张有新著。
  (三)保护管理
  1.保护管理工作概况
  1963年,辉县文物部门对其进行调查;
  1976年,辉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4年,辉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再次调查,研究保护方案;
  1989年,辉县市博物馆组织人员进行现状调查,初步划定保护范围,建起凌云寺塔“四有”档案。
  2000年,辉县市文物局派人进行调查,研究周边环境治理方案。
  2005年12月25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保护现状
  鹿台山环境风貌基本完好。凌云寺塔除第一层塔门檐部的砖雕构件残损,局部有裂缝外,其它均保护较好。
  3.保护范围
  重点保护范围:以塔基为基线,向四周分别外扩50米,为重点保护区域。南北长106米,东西长106米,面积为11236平方米。
  一般保护范围:从重点保护范围边缘向外各扩100米,为一般保护区域。南北长306米,东西长306米,面积为93636平方米。
  4.保护标志
  1996年,辉县市人民政府在凌云寺塔设置一块石质保护标志牌。
  5.保护机构和人员
  辉县市文物局委托高庄镇和高庄村共同成立了“凌云寺塔保护小组”。高庄镇主管文化的副镇长为组长,小组成员4个由乡村两级有关人员组成。